| 給113年度醫院醫療服務審查醫藥專家的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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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113年度醫院醫療服務審查醫藥專家: 您好! 首先感謝 鈞長在繁重的醫療業務中,特別撥空協助處理公眾事務並貢獻您寶貴的臨床醫療智慧,協助健保資源的控管及有限應用,實乃醫界之福。 本會自106年起承辦健保署「醫院醫療服務審查勞務委託案」,執行委辦事項迄今,已進入第八年。本委託案最重要的工作事項,即透過專業審查稽核醫療服務案件品質及查核醫療費用的合理使用,這是一份非常專業且具高度榮譽的工作,所有審查醫藥專家(含疾病分類輔助審查專員)皆由各界(含醫學會、醫院、健保署分區業務組及醫療(事)學協會等等)聯名推薦而獲聘,代表您就是各專科領域大家所公認的權威專家,是一種無尚的榮譽。 「醫院醫療服務審查勞務委託案」雖名為醫療服務審查委託,但實為醫院總額專業自主事務委託,以落實同儕管理。自本會承辦審查勞務委託案後,健保署為回應各界要求審查透明化,即開始推動公開具名審查的政策,執行多年後鑑於維護審查醫藥專家自身安全已逐漸導向團體具名審查。近期健保署為再次簡化VPN團體具名公開形式,將由原先「分區&分科&審查醫藥專家姓名」調整為「分區&審查醫藥專家姓名」,亦即113年起在健保署VPN中僅查詢得到某一分區之所有審查醫藥專家名單,不再特別顯示分科名單,以分區榮譽榜形式公開。 承上,近期 鈞長於健保署VPN登入受聘資料時,亦應已接獲相關徵詢意見之通知,誠請諸位長官踴躍填答同意,但如 鈞長對團體具名公開仍有疑慮亦可填寫不同意公開,此一作法並不會影響 鈞長受聘為審查醫藥專家之資格。 再次感謝 鈞長願意承接此一重要職務,與本會一起為醫院總額努力。 敬祝 平安健康 台灣醫院協會 醫院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執行長 謝 文 輝 113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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