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10.09.23 發文字號:健保審字第1100011827號 主旨:公告「全民健康保險醫院總額醫療費用案件專業雙審及公開具名試辦方案」公開具名審查科別之適用分區,並自110年10月1日起實施。
公告事項:適用公開具名作業之科別與分區別如下:
一、婦產科:中區。
二、耳鼻喉科:中區。
三、精神科:東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