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因應COVID-19肺炎疫情,自110年4月(費用年月)起醫院及西基總額醫療費用案件審查,依從寬認定原則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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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COVID-19肺炎疫情,自110年4月(費用年月)起醫院及西基總額醫療費用案件審查,依從寬認定原則辦理。 依據健保署110年5月14日健保審字第1100035474A號函辦理。 因應疫情升溫,醫療費用案件審查機制採從寬認定原則: 1.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之案件不送審或不核扣: (1)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訂因COVID-19肺炎檢疫及隔離者。 (2)該案件之主次任一診斷符合COVID-19肺炎或流感等相關診斷碼(如附件)。 (3)申報CT(33070B、33071B、33072B)、病毒快篩與PCR檢驗(14065C、14066C、12183C、14001B)、胸部X-RAY(32001C、32002C)。 2.門診CT及MRI跨院再執行未調閱案:不核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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